大埔7貓疑遭遺棄 送抵動物機構後全數死亡
香港再發生懷疑虐待動物事件。2026年10月11日下午,有市民途經大埔大窩東支路一帶時,發現路邊一個膠袋傳出貓叫聲,打開後赫然發現內有兩個寵物籠,合共裝有7隻貓,懷疑牠們曾被人不恰當對待。該名市民隨即通知位於元朗僑興路的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協會派員到場把7隻貓檢走,並帶返元朗會址求助,惟經檢查後證實7隻貓全部死亡。
警方於當日下午4時17分接獲保護遺棄動物協會職員報案,警員及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場後,確認7隻貓已經死亡。據了解,涉事貓隻品種包括唐貓及英國短毛貓,全部貓屍已由愛護動物協會人員撿走。事發時序大致如下:
- 10月11日下午,市民在大埔大窩東支路發現膠袋內藏兩個寵物籠,合共7隻貓;
- 市民通知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協會派員到場檢走貓隻;
- 下午4時17分,協會職員報案,指7隻貓懷疑被人不恰當對待;
- 警員及愛協人員到場,證實7隻貓全部死亡;
- 案件列作「殘酷對待動物」,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列殘酷對待動物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警方初步調查後,已把案件列為「殘酷對待動物」,並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暫時未有人被捕。7隻貓的屍體亦已由愛護動物協會人員撿走,以作進一步處理。
由於案件仍在調查階段,目前未確定貓隻的確切死因,亦未知是否涉及人為疏忽或其他因素。在官方公布調查結果前,公眾不宜單憑網絡傳言下判斷,以免對事件或其他飼主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香港如何規管虐待與棄養動物?
在香港,虐待動物同時涉及刑事與民事責任。最主要的法例是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如殘酷地打、踢、虐待動物,或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3年。
此外,漁農自然護理署亦會依據第421章《狂犬病規例》處理狗隻的畜養、領牌及管控事宜。若動物因被遺棄而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同樣可能觸犯殘酷對待動物的條文。相關法例與刑責的詳細整理,可參考站內《香港動物保護法例:虐待動物的法律責任》。
過去一年同類虐畜與棄養事件回顧
翻查資料,香港近年涉及虐待與遺棄動物的事件時有發生,反映問題並非個別例子:
- 2026年10月,八鄉一間狗場被指託管貓狗後失聯,最終被發現場內有多達96隻動物,前負責人被控虐畜。詳見《八鄉狗場虐畜案》。
- 2026年10月,屯門一名男童疑以繩綁住雀鳥拖行,警方列作殘酷對待動物處理。詳見《屯門男童虐雀事件》。
- 2026年8月,深水埗有倉鼠遭遺棄,被發現時四肢殘缺。詳見《深水埗倉鼠遭遺棄》。
- 2026年8月,一名14歲男童疑因託管問題虐貓致死被捕。詳見《14歲男童疑虐貓致死被捕》。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法例存在,棄養的檢控數字卻長期偏低。有分析指,舉證困難與追查飼主身份不易,令棄養個案難以入罪,社會一直有聲音要求加重罰則及以科技協助執法。詳見《棄養寵物6年零檢控》。
發現懷疑受虐或被遺棄動物 應該點做?
市民如遇上疑似受虐或被遺棄的動物,可循以下步驟處理,既可保障動物,亦避免破壞證物:
- 保持冷靜,不要自行與施虐者衝突,以自身安全為先;
- 在安全情況下記錄環境、時間、地點及動物狀況,必要時拍照或錄影;
- 不要隨意移動證物或清理現場,以免影響日後調查;
- 若動物有即時生命危險,應立即報警(999);
- 可致電愛護動物協會24小時拯救熱線2711 1000,或透過1823向漁農自然護理署求助;
- 報案時清楚交代發現位置、動物數量與品種,並保留報案編號以便跟進。
避免悲劇重演:養貓前必問自己的五條問題
香港貓隻數量持續上升,居住空間狹小更推動了「養貓潮」,惟部分飼主低估了長期照顧的責任。養貓前,建議先認真回答以下問題:
- 未來10至15年,你能否為牠提供穩定的居住與醫療環境?
- 若日後搬家、移民或家庭成員反對,你有否後備方案?
- 你能否負擔每年的糧食、疫苗、驅蟲及突發醫療開支?
- 你是否接受貓隻會掉毛、抓傢俬、半夜活動等天性?
- 遇到行為問題時,你會尋求專業協助,還是選擇放棄?
新手飼主可先閱讀《第一次養貓?香港新手主人完全指南》,並了解本地貓隻數量趨勢的《香港貓隻數量突破18萬》,做好心理與實際準備。若真的無法繼續飼養,亦應循合法途徑交予動物福利機構安排領養,而非隨處遺棄。有意領養者,可參考《香港寵物領養指南》,以領養代替購買。
結語
7條生命在一個膠袋內悄然消逝,無論最終調查結果如何,都再次提醒社會:飼養動物是一份長期承諾,而非一時興起的消費。面對社區動物與人狗衝突等爭議,我們需要的不是互相指責,而是從源頭減少棄養、強化飼主責任,並完善動物福利制度。唯有如此,香港才能真正走向人寵共融。
資料來源
本文綜合香港01、香港文匯報、星島日報、on.cc東網、881903及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公開資料整理,事實以警方及官方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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