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最新執法數字:20宗食肆檢控、7宗狗主被控
容許狗隻進入獲准食肆的措施,自2026年7月9日實施至今已超過三個月。食物環境衞生署在10月18日公布最新執法情況,並趁萬聖節前夕提醒市民:帶狗外出用膳之前,必須先確認該食肆是否獲准容許狗隻進入。
- 非獲准食肆違規容許狗隻進入:向食肆提出共20宗檢控
- 市民違規攜狗進入非獲准食肆:向相關人士提出共7宗檢控
- 獲准食肆內的嚴重違規(包括沒有穩妥地牽引狗帶):共4宗檢控
- 現時持有容許狗隻進入准許的食肆:超過990間
食環署發言人強調,食肆經營者與狗主均有責任遵守規定。非獲准食肆不得容許顧客攜狗內進,市民攜狗進入非獲准食肆同樣屬違法。署方會按風險評估巡查,並就違規行為採取執法行動。
三組數字分別代表什麼責任
20宗:店方容許狗隻進入的代價
這20宗檢控的對象是食肆一方。也就是說,即使顧客自己帶狗上門,店方一旦明知而容受,責任仍然落在持牌人身上。食環署在7月14日起展開為期一周的針對性執法行動,7月16日在荃灣區一間非獲准食肆開出首宗檢控;截至7月16日,專責人員已巡查各區非獲准食肆超過780次,並發出10個口頭警告。由適應期走進實質執法,前後約一星期。
7宗:狗主自己也會被控
過去不少狗主以為「店方准我入就得」,這7宗檢控正好說明相反。法例同時規管帶狗進入的一方,狗主不能以「不知道該店未獲准」作為免責理由。萬聖節期間聚會多、街上人流密,帶狗找餐廳時更要先查清楚。
4宗:獲准食肆內也有「嚴重違規」
最後一組最容易被忽略。食肆取得准許,不代表狗隻在店內可以自由活動。這4宗檢控主要涉及沒有穩妥地牽引狗帶,屬於署方口中的嚴重違規行為。
值得留意的是,同一組「20宗、7宗」數字早在9月下旬已經公布,今次公布屬於萬聖節前的重申與提醒,反映執法數字在最近數星期趨於平穩。措施實施首週的輿情曾相當兩極,4日內錄得20宗投訴,業界與市民的爭議可參考狗隻入食肆首週輿情全記錄。
法例與罰則:最高罰款一萬元、監禁三個月
《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第10B條訂明,除導盲犬或執行法定工作的狗隻外,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食物業處所,而從事食物業的人亦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許狗隻在食物業處所內出現。2026年修例後,食環署署長可批出准許,讓狗隻在符合法定要求下進入指定食肆。
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第3級罰款10,000元、監禁三個月,並另加每日罰款300元。條文同時規管店方與狗主,兩邊都可能被檢控。想了解牌照條件與法例要求的細節,可參閱食環署寵物友善餐廳常見問題整合。
獲准不等於無限制:六項必守條件
獲准食肆須在入口當眼處張貼指定樣式的標示,讓市民可以作出知情選擇;同時要符合下列持牌條件:
- 狗隻在食肆內任何時候,均須以不超逾1.5米的狗帶,由成年人穩妥地牽引,或穩妥地縛在固定附着物上
- 狗主須確保狗隻時刻受妥善控制,不能讓狗隻在店內自由走動
- 不得容許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進入
- 不得容許狗隻進入食物室(配製食物或清潔設備的房間)
- 不得在餐桌提供明火煮食
- 食肆負責人須督導員工,並提醒攜狗顧客遵守規定
換句話說,准許是「可以帶狗進入」的入場券,不是「狗隻可以在店內隨處走」的通行證。想找具體店舖,可先看全港946間寵物可進入餐廳名單,再對照食環署專題網頁的最新版本。
帶狗外出用膳前的五個步驟
- 先查名單:到食環署「讓狗隻處於食物業處所的准許」專題網頁,搜尋地區或店名,確認是否在獲准名單內;名單會不時更新,出發前最好再看一次。
- 打電話確認:名單與實際營運可能有時間差,致電問清楚時段、座位區(室內、露天或指定區域)與是否設狗隻座位安排。
- 看門口標示:到達後確認入口貼有指定樣式標示;沒有標示就不要勉強內進。
- 帶短狗帶:1.5米是法定上限,伸縮牽繩拉到最長往往超標,改用固定長度短繩較穩妥。
- 避開繁忙時段:人多、侍應上菜頻繁的時段,狗隻容易受驚,也容易發生碰撞。帶狗用膳的基本禮儀與常見誤區,可參考狗隻入食肆終極指南。
萬聖節前的三個提醒
萬聖節臨近,主題餐廳、商場活動與街頭佈置都會吸引大批人流,帶狗外出用膳的風險比平日高。第一,裝飾道具、煙霧機與突然的音效都可能令狗隻緊張,出現吠叫或掙扎;第二,人多時狗隻容易被踩到或受驚衝出,短繩與貼身位置比任何時候都重要;第三,切勿把狗隻獨留在餐廳或店外等位,這既觸犯法例,也可能釀成意外。同類個案與狗主責任,可看狗狗獨留餐廳20分鐘的個案分析。
業界方面,曾有不少連鎖店因政策初期反應而退出,亦有商場餐廳生意逆勢上升,相關觀察整理於商場餐廳如何應對狗隻入場。
結語
三個月20宗食肆檢控、7宗狗主檢控,數字不算龐大,但足以說明執法已經由宣傳教育走入實質階段。對狗主而言,最實際的做法只有一個:出門前先查名單,入店後用1.5米以內的短繩把狗隻留在身邊。人寵共融要維持下去,靠的不是寬鬆執法,而是每一次外出都守規矩。
資料來源
香港電台《食環署針對非獲准食肆違規容許狗隻進入行為 向食肆提20宗檢控》(2026年10月18日);香港財經時報《食環署:向違規食肆提20宗檢控》(2026年10月19日,引述食環署發言人);政府新聞公報《食環署加強巡查和執法 嚴厲打擊非獲准食肆違規容許狗隻進入》(2026年7月17日);食物環境衞生署「讓狗隻處於食物業處所的准許」專題網頁及《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第10B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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