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一夜之間,假山唯一洞口被石屎封死
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有街坊途經九龍東一個公園的假山,發現假山內唯一可供貓隻進出的洞口,被人用石屎封得密不透風。假山內的洞穴,一直是一群溫馴流浪貓的棲身之所。街坊確定洞內仍有貓隻,於是合力撬開、鑿開石屎,最終成功打開缺口,洞內5隻貓全部存活。
有網民指事發地點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的坪石遊樂場(又稱坪石公園)。關注流浪貓的義工在社交平台發帖講述經過,事件迅速在網上流傳。
假山洞不是廢洞:義工多年做絕育回置
義工在帖文中形容,這群貓既不吵鬧,也不搗亂,只是靜靜在洞穴內避雨、餵奶、睡覺。義工團隊一直為牠們執行CCCP(誘捕、絕育、回置)計劃:成年貓接受絕育手術後放回洞穴,幼貓則協助尋找領養家庭。
- 成年貓已完成絕育,減少不斷繁殖的壓力
- 幼貓由義工配對領養,從源頭減少街頭貓口
- 固定棲息點方便觀察健康狀況與增減數量
換句話說,這並非無人理會的貓群,而是有社區人士長期跟進的族群。香港關於流浪狗絕育放回的爭議持續多年,絕育放回為何推不動一文的討論,同樣適用於社區貓。
辦事處先否認後承認:康文署說法與三大疑點
街坊發現洞口被封後,即時向公園辦事處查詢。義工引述,辦事處人員第一句回覆是「不是我們下令封的」。直至街坊報警,在警方陪同下翻查公園閉路電視,辦事處才承認有同事安排工程人員在當天早上10時進行「維修」,並封上洞口。
康文署回覆傳媒時表示,處理該事件的職員在事發當天及翌日剛好放假,因此未能即時聯絡。義工提出三點質疑:假山洞一直存在,究竟要進行什麼維修;康文署理應知道洞內有貓;涉事職員安排維修後便放假。
康文署人員與消防員及後到場,證實洞內有貓,但由於貓隻沒有受傷,人員表示未能即時處理。愛護動物協會人員亦有到場嘗試捕捉,惟貓隻受驚過度四處躲藏,最終未能救出。警方將事件暫列「誤會」處理,理由是現階段證明不到部門明知有貓仍蓄意封洞。
公園辦事處現時圍封山洞,並承諾暫時不會再進行任何修補工程。有網民留言批評:「假山一直存在,想不到有什麼原因要封」,亦有人質疑部門「第一句就先否認,找到證據才承認有做」。
法律上「誤會」與「虐待」之間的分界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規定,任何人殘酷對待動物,或因疏忽而令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不過條例要成立,關鍵在於能否證明行為人故意,或明知而仍作出該行為。
今次事件列作「誤會」,正正反映舉證上的困難:封洞的工程人員是否知道洞內有貓、部門內部是否有施工前檢查程序,都需要證據支持。過去大埔7貓遭遺棄全部死亡一案,同樣面對蒐證與責任界定的問題。
對市民而言,這個案例的提醒是:動物相關的工程或投訴,往往在「無人刻意傷害」的情況下造成傷亡,而責任最終難以追究,因此事前的溝通與紀錄格外重要。
社區貓的困局:不是棄養,也不等於無主
香港的社區貓多數由街坊或義工長期照顧,牠們既非有晶片的寵物,也不是完全野生的動物。當公園、屋苑或鄉村要進行維修、收地或清潔工程時,這類貓往往最先受影響。
- 工程前沒有評估動物棲息情況
- 清潔行動把餵食點當作垃圾清理
- 居民投訴後,管理方以封閉出入口代替溝通
結果是義工多年累積的絕育與領養工作,一夜之間被抹掉,貓隻被迫遷移,甚至重新繁殖,形成惡性循環。
你可以怎樣幫:由通報到暫托
1. 發現動物被困或棲息地被封
先拍照、錄影記錄時間與位置,即時報警或通知消防,並聯絡愛護動物協會及當區動物義工。切勿自行鑿開結構或攀爬假山,以免發生意外。可參考油麻地3隻幼貓困天井個案中,消防與愛護動物協會的分工處理方式。
2. 要求管理方交代
以書面向管理處或相關部門查詢工程內容、施工時間及事前評估,並要求保留動物出入口。書面紀錄是日後追究責任的基礎。
3. 暫托或領養
今次事件中,義工已接走2隻雌性幼貓,牠們性格溫馴並已完成絕育,現正尋找暫托或領養家庭。有意者可先了解香港寵物領養流程與費用,再透過義工或領養平台配對,亦可參考領養代替購買的平台整合。
結語
一條被石屎封死的洞口,差一點就是5條性命。事件幸而由街坊及時發現,但下一次未必有同樣運氣。社區貓需要的不是一時同情,而是工程前的一次評估、投訴時的一次溝通,以及願意暫托的一個家庭。
資料來源
香港01:九龍東公園封假山洞口 5隻流浪貓險被活埋 辦事處解釋被指卸責(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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