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倉狗咬人:涉事狗有晶片有牌照,一樣咬傷路人
元朗錦壆路十月二十六日早上發生狗咬人事件。一名二十六歲姓梁男子上班途中,在一個物流貨倉外被三隻沒有綁繩的唐狗追趕,其中一隻六歲雌性唐狗咬傷他的左小腿。與上月壆圍南路的奪命個案不同,今次涉事狗不是流浪狗,而是已植入晶片、持有有效牌照的「倉狗」。有牌、有針、有主人,並不等於安全。
事發經過:早上八時,三隻唐狗由貨倉撲出
- 十月二十六日上午約八時,梁姓男子步行上班,途經錦壆路一○四號一帶的物流貨倉。
- 三隻唐狗突然由貨倉走出追趕他,其中一隻黃色雌性唐狗撲向他。該狗身長約一點二米,六歲,倉內人稱「肥妹」。
- 男子左小腿被咬傷,傷口約一厘米乘二厘米。他自行報警,清醒送往博愛醫院治理。
- 警方列作「被動物咬噬」;漁護署帶走「肥妹」,勞工處亦派員了解事件。
貨倉負責人稱倉內共養六隻狗,「肥妹」在貨倉出生;傷者是鄰近另一間物流公司的員工。漁護署另公布,十月八日起展開為期四個月的特別行動,優先巡查高風險地點,各項行動至今共捕獲十隻無人看管狗隻;此數是全港合計,與元朗區「九隻」口徑不同。
漁護署扣留觀察,倉主估計有人擅自解繩
漁護署當晚回覆傳媒,已派員帶走涉事狗隻送往動物管理中心扣留觀察,指該狗已植入晶片並持有效牌照,正跟進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按現行做法,咬人狗隻會觀察七天;若狂犬病疫苗仍有效,會考慮批准家居觀察。
貨倉負責人賀先生稱,平日會綁好狗隻,只在日間有工人在場時才解繩。他估計前一晚有人返倉洗車時擅自解繩,離開時沒有重新綁好,翌日早上狗隻便在無人看管下走出倉外。他又稱以往長期綁狗曾被動保組織批評,如今放開又出事,承諾領回「肥妹」後嚴加看管。
「有人擅自解繩」目前只是倉主估計,未經官方確認;漁護署公開講法僅限於「正跟進調查」,兩者應分開理解。
上月奪命案之後:同一間貨倉曾被上門掃晶片
九月十九日深夜,一名二十七歲女子在元朗踩共享單車回家途中疑遭三隻中型犬追咬,翌日凌晨被發現倒臥壆圍南路行人路,身上多處咬痕,送院不治。完整時序見元朗單車女遭狗咬致死案紀錄。
事發後警方與漁護署一連數日在壆圍西路及錦壆路一帶捉狗。據傳媒翻查,人員當時曾進入今次出事的同一間貨倉,為包括「肥妹」在內的倉狗掃描晶片。一個月後,同一批已確認有主人的狗仍在倉外咬傷路人:晶片與疫苗登記解決的是追溯責任,不解決日常管控。漁護署九月至十月十八日在元朗共捕捉九隻無人看管狗隻、向三名晶片登記人提出檢控,見元朗捉狗行動紀錄。
誰是「畜養人」?定義比大部分人想像中闊
漁護署今次重申一段常被忽略的定義:畜養人不限於擁有、管有或看管該動物的人,亦包括收留該動物的人,以及通常用作畜養該動物、或准許該動物逗留的土地或房產的佔用人。放到貨倉場景:即使狗不是老闆買回來,只要長期留在貨倉、由倉內人餵養,佔用人就有機會被視為畜養人。交給伙記養、由保安順手餵,都不等於把責任轉走。
兩條最常引用的條文
- 《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第23條:狗隻在公眾地方須以狗帶牽引或有效控制,違例最高罰款一萬元;若導致咬人,畜養人另可被罰最高一萬元。
- 《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第9條:二十公斤或以上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須以不超過兩米狗帶牽引,違例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另外,五個月大以上狗隻須植入晶片、接種疫苗及領牌,每三年續期;棄養最高可判監六個月。「肥妹」屬中型唐狗,是否達二十公斤須視實際體重,但第23條「公眾地方須有效控制」一樣適用:倉狗走出貨倉門口,就已經在公眾地方。
倉狗文化:綁住又被批評,放開又出事
新界貨倉、地盤、車場養狗看門是幾十年的現實,狗出入靠一條鐵鏈;收地搬遷後被留下的狗就成為流浪狗問題的一部分,背景見北都收地與棄養倉狗分析。今次顯示更難處理的版本:狗有牌、有針,但管控靠「工友記得綁返」。
場地管理者實務清單
- 把解繩與綁繩寫成書面規則,指定唯一負責人,交更時簽收。
- 出入口設雙重門閘或圍欄,令狗鬆繩也走不到行人路。
- 當眼處貼「內有犬隻,請勿擅進」告示並列明聯絡電話。
- 保留晶片、疫苗與牌照紀錄,續期設日曆提醒。
被咬傷之後:急救、報警與責任
- 立即用清水與肥皂沖洗傷口至少十五分鐘,再以碘酒消毒,不要用力擠壓。
- 盡快到急症室求醫,由醫生評估是否需要狂犬病疫苗、破傷風針或抗生素。
- 報警並記下時間、地點、狗隻外觀與主人資料,拍下傷口;保留醫療單據與病假紙,日後索償需要。
責任要分清楚:傷者受僱於另一間公司,畜養人是貨倉一方。一般而言,上下班途中受傷不屬《僱員補償條例》保障範圍,向畜養人循民事途徑追討(例如疏忽)往往是主要方向,個案應諮詢律師或勞工處。
行經貨倉與鄉郊路段:不要跑,奔跑會觸發追逐本能,應側身慢步後退;不要直視狗眼或彎腰撿石;有袋或單車可橫置身前作阻隔。身體僵硬、尾高舉不動、低吼、露齒都是升級前警告,判讀見狗狗叫聲與肢體語言解密;放養狗政策見放養狗管理分析;多狗同住衝突見大埔村屋家貓被八隻狗咬死。
結語:登記制度追得到人,追不到一條鬆脫的繩
今次並非發生在無人管理的荒地,而是一間有負責人、有六隻狗、已被漁護署上門掃過晶片的貨倉。晶片讓署方找到畜養人,疫苗讓公眾少一層風險,但兩者都不會替你把繩綁好。一條繩、一個雙重門閘、一份交更紀錄,比日後面對檢控與民事索償便宜得多。
資料來源
- 香港01:漁護署:涉事唐狗植有晶片遭扣查(2026-10-26)
- 香港文匯報:元朗又有狗咬人 3「倉狗」撲出貨倉施襲(2026-10-27)
- 星島頭條:男職員遭唐狗咬淌血 傷勢曝光(2026-10-26)
- am730:元朗貨倉員工被狗咬傷 疑職員擅自解繩(2026-10-26)
- 政府新聞公報:漁護署加強巡查狗隻管控(2026-10-26)
讀者評論 0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