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動物收容所涉無牌養136狗|事件始末
漁農自然護理署今日(8月12日)公布,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元朗區一間動物收容所涉嫌違規畜養狗隻。署方隨即派員前往有關處所進行突擊檢查,行動中發現處所內共有136頭涉嫌未領有有效牌照的狗隻,數量之多令執法人員亦要逐一記錄及核對。
漁護署已根據《狂犬病規例》(第421A章)第20條,向一名涉嫌未領有有效牌照而畜養狗隻的本地女子提出檢控。案件已排期於9月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回應:無牌畜養屬違法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根據《狂犬病規例》,所有超過五個月大的狗隻均須領有有效牌照,其後須每隔不超過三年續牌一次。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署方強調,定期為狗隻接種狂犬病疫苗及領取牌照,不但是法定責任,亦是保障動物健康及公眾安全的重要措施。
發言人續指,漁護署會主動於公眾地方抽查狗隻牌照,並對未領有有效牌照的狗隻畜養人提出檢控。署方亦感謝市民提供情報,呼籲公眾如發現懷疑違規飼養情況,可主動向署方舉報。
網民熱議:136隻無辜狗隻去向惹關注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替136隻無辜狗隻感到不值,相關消息迅速在各大社交平台群組洗版。不少人批評涉事收容所未有為數量龐大的毛孩辦理合法手續,直斥連基本法規都置之不理;亦有網民怒斥這種涉嫌無牌畜養的行為極度不負責任,要求當局嚴正交涉。
網民最關心的是這批狗隻的未來去向及健康狀況。有愛狗人士在群組發起討論,建議若狗隻被沒收或安排轉移,應交由合資格機構照顧,並期望執法部門持續主動抽查牌照,杜絕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過往同類事件:收容所監管屢現漏洞
今次案件並非孤例,近年香港動物收容所及狗場的監管問題多次引起社會關注:
- 2026年8月:元朗「520浪浪加油站」貓狗場女負責人涉6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提堂,案件編號TMCC 1559/2026,押後至8月20日再訊,被告准以500元保釋但不得返回涉案地點,詳見元朗貓狗場虐畜案全紀錄。
- 2026年5月:元崗新村清潭路狗場被投訴有狗隻困籠並放置於空地,漁護署在警方協助下進入處所,檢走12隻狗,署方表示或會提出檢控。
- 元朗楊屋村:警方接獲村民報案,在一間石屋內發現6隻狗缺乏足夠食糧食水,其中2隻瘦骨嶙峋,一名46歲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被捕。
值得留意的是,漁護署自2026年6月1日起已加強執法,在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定期進行牌照抽查,如發現狗隻未領有有效牌照,署方不予警告,直接向畜養人提出檢控。今次元朗個案正是新執法力度下的典型案例。
法例知多啲:狗牌與續牌的規定
《狂犬病規例》(第421A章)對狗隻牌照有明確規定,狗主必須留意:
- 所有超過5個月大的狗隻必須領有有效牌照
- 牌照其後須每隔不超過3年續牌一次
- 畜養人須定期為狗隻接種狂犬病疫苗
- 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
漁護署提醒,未有為狗隻領取有效牌照的畜養人,應盡快前往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或私家獸醫診所,同時為狗隻注射狂犬病疫苗及領取狗牌。
寵主自保貼士:領養前查證、定期續牌
今次事件再次提醒寵主,無論是飼養還是領養狗隻,都要做好本分:
- 定期為狗隻接種疫苗及續領牌照,記錄好續牌日期,避免遺漏
- 帶狗外出時隨身攜帶有效狗牌證明,漁護署會於公眾地方抽查,去公園散步前亦可參考香港狗公園合集2026,揀選合適場地之餘記得帶齊證件
- 領養或捐款前,先查證收容所或救援機構的背景與往績,避免誤墮「掛羊頭賣狗肉」陷阱,領養流程可參考香港寵物領養指南
- 如發現懷疑無牌畜養或虐待動物情況,可向漁護署或警方舉報
動物收容所本應是浪浪的避風港,今次案件卻揭發有機構以收容之名,連最基本的牌照手續都未有辦理,令人失望。案件將於9月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本網站會繼續跟進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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