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520浪浪加油站」貓狗場女負責人涉殘酷對待動物案,昨日(8月6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被控6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及一項虛報有人犯罪,案件押後至8月20日再訊。案情更揭發有金毛尋回犬疑遭隱瞞死亡,並被另一犬隻冒充帶往診所檢查,引起社會關注動物收容所監管問題。
事發經過:5貓1狗被惡待 金毛犬Bonnie疑遭冒充
被告梁翠儀(47歲)報稱是元朗僑興路木橋頭村110號「520浪浪加油站」的負責人。漁護署早前聯同執法部門進入該處調查,發現場內貓狗健康情況惡劣。控罪指被告於2026年2月6日殘酷地惡待5隻貓,導致牠們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另於2026年1月17日至2月28日期間殘酷地惡待一隻狗。
控方指出,被告作為處所佔用人,未有保持處所清潔、通風及排水良好,亦無每日向動物提供足夠的清潔食水及食物,動物被關押於不適當的籠內,未能獲得足夠遮蔽。
最令人關注的是金毛尋回犬「Bonnie」一案。控罪指被告於2026年2月7日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在調查「Bonnie」懷疑被殘害的案件期間,向警務人員及愛護動物協會人員提供虛假及誤導性資料,包括多次虛構犬隻的所在地點及治療狀況,更以另一犬隻冒充「Bonnie」帶往診所接受檢查,意圖隱瞞真正的「Bonnie」未獲適當治療、並已於2026年2月下旬死亡的事實。
控罪與法律程序:6罪提堂 押後8月20日再訊
案件編號TMCC 1559/2026,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8月20日再訊,等候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500港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返回涉案地點及接觸控方證人。
值得留意的是,「520浪浪加油站」以動物收容所名義運作,惟早前已多次被指不符合多項動物福利標準且環境惡劣,是次檢控令動物收容機構的監管問題再次成為社會焦點。
過往同類事件:狗場虐畜屢見不鮮
- 2026年8月初:八鄉青山公路潭尾段一單位,業主報案揭發英國短毛貓及薩摩耶犬健康欠佳,現場缺乏足夠食水糧食,案件列「殘酷對待動物」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 2026年5月:元崗新村清潭路狗場被投訴有狗隻困籠並放置於空地,漁護署在警方協助下進入處所,檢走12隻狗,署方表示或會提出檢控。
- 元朗楊屋村:警方接獲村民報案,在一間石屋內發現6隻狗(4隻迷你都柏文及2隻維茲拉犬)缺乏足夠食糧食水,其中2隻瘦骨嶙峋,其餘被困籠內,懷疑斷水斷糧一段時間;一名46歲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被捕。
法律責任:最高罰款20萬監禁3年 政府研修例
根據香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殘酷對待動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政府近年多次提出修例方向,包括提高罰則及引入照顧動物責任;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早前表示,爭取年內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交代下階段工作。想了解更詳細的法律責任分析,可參考我們的香港動物保護法例:虐待動物的法律責任一文。
飼主自保貼士:如何揀選可靠機構與舉報渠道
今次案件提醒飼主,無論是領養還是購買寵物,事前都要做足功課。以下5個重點值得留意:
- 領養優先:選擇有註冊、有口碑的動物福利機構,可參考我們的領養代替購買與香港領養狗狗完整指南。
- 親身視察環境:到場觀察動物居住空間是否乾淨、通風,有無足夠食水糧食;拒絕環境惡劣、動物健康欠佳的場所。
- 查證機構背景:聲稱是「收容所」「救援站」的場所,領養或捐款前應查證其註冊資料與往績,避免誤墮「掛羊頭賣狗肉」的陷阱。
- 買賣前考慮:如選擇購買,應了解繁殖場實際情況,亦可參考領養貓咪與購買貓咪的比較,衡量是否真的有需要購買。
- 懷疑虐待即舉報:如發現寵物被疏忽照顧或虐待,可致電漁農自然護理署、愛護動物協會或警方求助;飼主亦應注意,寵物獨留家中本身已存在不少隱患,可參考寵物獨留家中隱藏危機一文了解家居安全重點。
結語
動物收容所理應是浪浪的避風港,今次案件卻揭發有機構以收容之名、行疏忽之實,甚至以冒認犬隻方式隱瞞動物死亡,令人痛心。案件將於8月20日再訊,我們會繼續跟進。無論是領養還是購買,謹記寵物是一生的承諾;想了解更多領養資訊,可閱讀領養成年貓狗的8大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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