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YOHO「狗咬狗」慘劇有新進展。涉事大型犬「拉里」的52歲狗主伍瑞庭,今日(8月20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控兩項「容受大型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罪,獲准以3,000元現金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本月初(8月17日)拉里在YOHO平台連環襲擊兩隻小狗,4歲比熊犬及17歲迷你貴婦狗先後不治,事件引來社會對大型犬隻管理的極大關注。如想重溫事發經過,可參考本站早前的報道。
提堂詳情:被告涉兩項控罪 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
案件今日(2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52歲被告伍瑞庭被控兩項「容受大型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罪,指其於2026年7月10日及8月17日,容受一隻雄性黃色混種狗隻,在沒有以長度不超越2米的狗帶穩妥牽引下,進入元朗Yoho Mall及形點戶外廣場的公眾地方。
被告獲准以現金3,000元保釋,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須居住在報稱地址,以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據了解,其中的7月10日控罪,正是指拉里上月偷走到YOHO商場被漁護署捕捉一事。案件編號為TMCC1676/2026。
「容受大型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罪罰則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容受大型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第4級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今次兩項控罪分別針對7月10日及8月17日兩次事件。想認識香港關於狗隻管制的完整法例,可參考本站的《香港危險狗隻規例詳解》一文,了解大型犬隻在公眾地方的責任與罰則。
拉里身世:5年歷4任主人 多次挖洞偷走
事件主角「拉里」是一隻約5歲的混種西班牙藏獒,其狗主向動物保護組織毛守救援表示,自己居於寮屋,將拉里放在屋外以鐵絲網圍封飼養,但拉里多次挖洞偷走。上月拉里偷走到YOHO商場被漁護署捕捉後,狗主已加固鐵絲網底部,惟今次仍被牠成功偷走出去,事發時狗主正在上班。
狗主又指,拉里過去5年間已歷經4任主人,多次被棄養,至今落到其手上。狗主形容拉里對人十分友善,與家中另一隻細狗亦相處融洽,會保護細狗,因此不明白為何今次會咬死兩隻細狗。狗主向毛守救援表示,自己事發後被帶到警署落口供,期間漁護署人員要求他即場簽署棄養書,但他當時不知道這代表或會將大狗人道毀滅,現時正要求漁護署取消棄養。
漁護署不排除人道處理 毛守籲各界關注
漁護署早前表示,不排除對拉里採取人道處理。毛守救援負責人Kent則表示,狗主對事件「非常愕然及遺憾」,希望可以救回拉里,之後會交由組織訓練行為並替牠戴口罩。社會對大型犬隻管理及棄養問題的討論持續,近年香港亦發生多宗涉及寵物管理的爭議事件,包括同樣位於元朗的動物收容所無牌養狗案及貓狗場虐畜案,反映動物福利與規管問題備受關注。
遛狗責任與自保貼士
今次事件再次提醒狗主,帶大型犬隻外出必須妥善控制,包括使用合適長度的狗帶,甚至為有需要的犬隻戴上口罩。想了解狗主在公眾場所應有的禮儀與責任,可參考本站的《狗隻散步禮儀》;而鬆繩大狗襲擊牠犬的情況並非首次,九龍城便曾有狗隻因未牽繩而在馬路上險象環生,相關個案可看《九龍城狗隻馬路救援與牽繩安全》。有意帶寵物到公園放鬆的狗主,亦可先閱讀《香港狗公園合集2026》,暸解各區寵物友善地點的規則與注意事項。
結語
元朗「狗咬狗」事件由一場遛狗悲劇,發展成牽涉刑事控罪的法庭案件,無論對狗主、受害狗主還是愛狗人士而言都不是理想結果。案件將於10月29日再訊,本台會繼續跟進拉里的去向及判決進展。寵物的生命安全,往往繫於主人一念之間的責任與謹慎。
讀者評論 0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