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立法會表示,社會對立法規管妥善照顧動物的「謹慎責任」條文未有共識,引發動保界強烈不滿。翻查政府在2020年公布的諮詢文件,明確收到的意見多達88%支持立法加入「謹慎責任」條文。
動保界的強烈反彈
多名動保界人士對謝展寰的說法表示不滿和失望。「毛守救援」Kent表示,他們之前與局長會面時曾提出務實方案——先將動物分類,由最易達共識的伴侶動物(貓狗龜等)開始推行,但至今未見進展。
「龜途」創辦人陳仲邦指出:「局方2019年自己的公眾諮詢,88.6%支持引入謹慎責任,得0.6%反對。2019年到現在超過六年,政府拿住自己出的高支持率數據說未有共識,根本講不通。」
香港野豬關注組幹事Roni指,謝展寰的說法是卸責和失職,沒有讓動物福利得到改善。
NPV的嚴厲批評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NPV)發表聲明,批評政府說法是歪曲事實,將行政上的怠慢推卸給公眾。NPV強調,最常遇到的動物痛苦不是來自眼見的暴力,而是漫長而無聲的「疏忽照顧」。
「有些動物患有慢性病需要長期吃藥、打針,但動物主人卻愛理不理;更有動物遇到緊急傷病,主人卻拒絕讓牠們接受適切治療。在現行法例下,這些行為往往未符合虐待的定義,令我們連向執法部門舉報都無從入手。」
520狗場事件的啟示
元朗「520浪浪加油站」動物收容所事件更凸顯修例的迫切性。該狗場涉及動物虐待,但因為現行法例的漏洞和執法程序問題,導致關鍵證據流失,動物被歸還涉嫌虐待的場主。
動物保護組織批評,香港的動物保護機制總是在傷害已成、輿論發酵後,才匆匆補上遲來的執法。
修例建議
動保界提出多項改革建議:
- 引入「謹慎責任」條文,讓執法者可在動物受苦之前介入
- 建立動物收容所發牌制度,規管設施標準和飼養密度
- 設立公開透明的禁制名單,禁止曾涉嫌虐待動物者經營收容所
- 制定統一執法指引,明確界定「殘酷」及「不必要痛苦」的客觀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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