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法律

香港危險狗隻規例詳解

2025年12月18日 | 38 次瀏覽 | PetPetHK 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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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危險狗隻規例詳解

為保障公眾安全,香港特區政府制定了《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對特定品種的狗隻實施嚴格管制。

格鬥狗隻的定義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以下四種狗隻被列為「格鬥狗隻」:

比特鬥牛㹴
比特鬥牛㹴

Pit Bull Terrier

原產於美國,體型中等,肌肉發達,下顎強而有力。

日本土佐犬
日本土佐犬

Japanese Tosa

原產於日本,體型龐大,性格沉穩但具攻擊性。

阿根廷杜告犬
阿根廷杜告犬

Dogo Argentino

原產於阿根廷,全身白色,體型強壯,原為獵犬。

巴西非勒犬
巴西非勒犬

Fila Brasileiro

原產於巴西,體型巨大,皮膚鬆弛,具強烈護衛本能。

格鬥狗隻的管制措施

  • 禁止進口:任何人不得將格鬥狗隻進口香港
  • 禁止繁殖:不得繁殖格鬥狗隻
  • 強制絕育:所有格鬥狗隻必須接受絕育手術
  • 外出限制:在公眾地方必須由成年人以不超過1.5米的狗帶牽引,並須戴上口罩
  • 豁免牌照:必須向漁護署申請豁免牌照

已知危險狗隻

除了上述四種格鬥狗隻外,任何品種的狗隻,如曾對人或動物造成嚴重傷害,可被裁判官宣布為「已知危險狗隻」。

已知危險狗隻的管制

被宣布為「已知危險狗隻」後,該狗隻須遵守與格鬥狗隻相同的管制措施,包括:

  • 在公眾地方必須由成年人以不超過1.5米的狗帶牽引
  • 必須戴上口罩
  • 必須接受絕育手術
  • 狗主須向漁護署申請豁免牌照

大型狗隻的規定

體重超過20公斤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

  • 由年滿16歲的人士牽引
  • 使用不超過2米的狗帶

違例罰則

違例事項 最高罰則
進口格鬥狗隻 罰款港幣$50,000及監禁6個月
繁殖格鬥狗隻 罰款港幣$50,000及監禁6個月
未有為格鬥狗隻/已知危險狗隻絕育 罰款港幣$25,000及監禁3個月
未有為格鬥狗隻/已知危險狗隻戴上口罩 罰款港幣$25,000及監禁3個月
未有以不超過1.5米狗帶牽引格鬥狗隻/已知危險狗隻 罰款港幣$25,000及監禁3個月
未有以不超過2米狗帶牽引大型狗隻(超過20公斤) 罰款港幣$10,000

狗主的責任

作為負責任的狗主,您應該:

  • 了解並遵守《危險狗隻規例》的所有規定
  • 確保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受到適當控制
  • 為狗隻提供適當的訓練和社會化
  • 如飼養格鬥狗隻,必須申請豁免牌照並遵守所有管制措施
查詢及舉報

如有任何關於危險狗隻規例的查詢,或發現懷疑違規情況,可致電漁護署熱線 1823 或瀏覽 漁護署網站

資料來源: 漁農自然護理署